據媒體日前報道,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印發《關于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》,再度對醫藥購銷領域不正之風重拳出擊。根據規定,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藥企及其代理人,其產品在公立醫療機構招標、采購評分時將被減分,情節嚴重的甚至將被禁入。
醫藥質量、醫藥價格不僅是關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,更是關乎社會和諧、穩定的社會問題;既反映出醫藥產業的科研發展與職業道德水準,也折射出政府部門的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。
然而近些年來,在社會經濟轉型期出現的各種浮躁面前,由于一些醫藥企業的相關人員,為一己私利所蒙蔽,不惜踐踏公平交易的市場法則,以糖衣炮彈為開路先鋒,猛轟國民健康大門。而一些醫療機構的一些醫護人員,在金錢美女豪車的攻擊下,也未能恪守救死扶傷之天職,為功名利祿而折腰,不惜以患者健康為代價,與相關企業蠅營狗茍、腐化墮落。不僅貽誤了患者病情,令患者及其家屬痛苦不堪,也使醫療機構及政府部門形象為之蒙羞。如“河北澳諾制藥有限公司藥品回扣案”、“哈爾濱醫科大學二醫院天價收費案及貪腐案”等,均為我們帶來了慘痛的教訓。
亡羊補牢,警鐘長鳴。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醫藥購銷領域不正之風,國家衛生計生委此次的重拳出擊,不僅有利于在法制層面加強懲治力度,對于醫藥購銷領域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,抓鐵有痕,更使醫藥行業的全體從業人員頭懸達摩克利斯之劍,尋回迷失的醫者仁心,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藥品、醫用設備、醫用耗材等行為加強制度防范。
的確,醫藥購銷領域的不正之風,已經成為影響我國醫藥事業進一步改革發展的一塊硬骨頭。解決得好,不僅能讓醫藥產業重新贏得廣大群眾的信任和支持,助力產業的健康發展,還將為全面改革的“一盤棋”落好子、下好棋。而未能有效及時地啃下這塊硬骨頭,則不但醫藥行業的自身健康會受到損害,相關事業的發展也會受到連帶影響。這就要求我們既要針對重點單位和關鍵環節,增強醫藥行業自身免疫力,積極查殺“醫藥病毒”,同時還要從大局著手,凈化整體環境,深入展開預防工作。如此,“醫藥病毒”才會真正失去滋生的泥淖。